根据南京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计划评选勤工助学先进个人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截止到2005年12月25日止参加学校2005年勤工助学工作四个月以上全日制本科学生均可参加评选。 一、 评选机构设置 2005年度勤工助学评优活动设置评选委员会。委员会由学校勤工助学办公室、相关职能部 门及聘选的学生评委组成。 二、 评选条件 1、 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遵守校纪校规,本年度无不良行为。 2、 学生成绩良好,2005年度内无考试不及格现象。 3、 工作业绩突出,诚实守信,工作责任心强。 符合上述基本条件的参评者提供以下材料 1、 1500字以上的自鉴材料。包括本人基本情况、家庭情况、工作类别、工作过程、成绩 及本人学习思想情况。 2、 所在用工单位推荐意见或工作鉴定同时须加盖用工单位公章。 3、 院系辅导员推荐意见及学习成绩证明。 三、 评选程序 1、 参评者于2006年2月16日前将自鉴材料交学工处(浦口校区12—226、鼓楼校区中山楼 一楼)。 2、 评选委员会根据上报材料进行初评,并按照比例评选出复评名单。 3、 进入复评的学生将要填写勤工助学先进个人评选表。 4、 评选委员会综合自鉴材料,工作鉴定,院系意见确定获奖学生名单。 5、 将获奖学生名单在校内公示3日,广泛征求同学意见。 四、 奖励办法 获勤工助学先进个人称号同学将获得由学生工作处颁发的获奖证书及一定的物质奖励。
学生工作部(处) 200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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